信息公告

西南大学2024年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规定,西南大学2024年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国家优师专项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培养一批立志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教师。

    一、招生范围

    2024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4年计划招收150人,其中汉语言文学5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50人、英语50人,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2.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四、录取办法

    1.优师专项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3.优师专项师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师资格申办地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相关要求。

    4.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5.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五、毕业就业

    1.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西南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2.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时可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3.优师专项师范生须履行所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服务义务,本科毕业时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安排至生源省份定向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就业安排具体事项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

    4.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367777

    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七、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二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