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26〕112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修订后的《西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 2026 年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26年7月10日
西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西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西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西校〔2017〕494 号)和《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校〔2026〕125 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生因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参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服役)、创业、患病、出国(境)留学、生育等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以 1 学年为期,一般不超过 2 次、累计不超过 2 年。服役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 2 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计入学生学习年限。
第三条 办理程序
(一)除因新生入学体检发现的身体原因外,其他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均需在学校规定的报到入学时间 5 天内,向录取大类或专业所属的学院(部)提出申请。
(二)新生在入学体检中发现因身体原因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在接到正式通知后 5 天内,向录取大类或专业所属的学院(部)提出申请。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西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如果是委托办理需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是否同意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意见并签字。
(四)审核办理
新生将(三)项材料交给所在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研究确定是否同意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并在学校规定的报到入学时间 7 天内,将材料汇总后交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审核后报学校进行审批。
第四条 申请入学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 5 日内应向学校申请入学,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因伤、病保留入学资格,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审核,确认其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方可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校〔2026〕125 号)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六条 在报到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西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西校〔2017〕630 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本科生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