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大学文

西校〔2017〕630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本科新生

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17年10月17日

西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西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生因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参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服役)、创业、患病、出国(境)留学、生育等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以1学年为期,一般不超过2次、累计不超过2年。服役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计入学生学习年限。

第三条  办理程序

(一)除因新生入学体检发现的身体原因外,其他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均需在学校规定的报到入学时间5天内,向录取大类或专业所属的学院(部)提出申请。

(二)新生在入学体检中发现因身体原因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在接到正式通知后5天内,向录取大类或专业所属的学院(部)提出申请。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西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如果是委托办理需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是否同意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意见并签字。

(四)审核办理

新生将(三)项材料交给所在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研究确定是否同意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并在学校规定的报到入学时间7天内,将材料汇总后交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审核后报学校进行审批。

第四条 申请入学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5日内应向学校申请入学,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因伤、病保留入学资格,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审核,确认其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方可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六条 在报到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