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各省投档
排序规则
录取投档成绩最低分
安徽
按综合分排序
178.5999977
福建
651.3
甘肃
按专业分排序
293
广西
536
贵州
403
海南
按文化分排序
677
河北
635.614
河南
750
黑龙江
569.3
湖北
618.25
湖南
840
江西
100.0099993
辽宁
157.6
内蒙古
99.33
宁夏
599.9
青海
539.0999998
山东
667.2
山西
624.00480165
陕西
95.968183
四川
100.00389153
西藏
97
新疆
99.1
重庆
84.585250001
天津
1293.1
云南
100.00139036
吉林
144
浙江
641
注:投档成绩计算方式请考生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